成都医学院2021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人才公告

发布单位:徐州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7-14

成都医学院2021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人才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文件规定,成都医学院拟对2021年人员招聘计划中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直接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医学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

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建校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豫皖苏军区开办的卫生干部训练班。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学校整体移交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由“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更名为“成都医学院”。

学校始终继承和发扬“特别讲政治、特别顾大局、特别守纪律、特别讲奉献、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秉承“博学博爱、精益求精”的校训,坚持“玉汝与成、至善弘医”的成医精神,已发展成为以医学学科专业为主,医理、医工、医管结合,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应用型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2000年开办本科教育;2006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成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牵头成立的“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四川省首批“2011计划”项目;2016年以优良成绩成为省内首家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高校;2017年获批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四川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试运行机构”;2019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1门课程获首批国家线下一流课程认定;2021年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2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cmc.edu.cn)。

 

二、招聘岗位

《成都医学院2021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副高级及以上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此次发布岗位之外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亦可以参加本次直接考核招聘。

成都医学院2021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副高级及以上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岗位编码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学位/或职称要求

专业条件要求

其它条件要求

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lc01

专业技术

临床教师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

/

基础医学院

jc01

专业技术

人体解剖学教师

医学类

/

jc02

专业技术

组织胚胎学教师

医学类

/

jc03

专业技术

发育与再生实验室教师

医学类、生物学类相关专业

/

jc04

专业技术

生理学教师

医学类

/

jc05

专业技术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教师

医学类

/

jc06

专业技术

病原学教师

医学类、生物学类相关专业

/

jc07

专业技术

心血管研究所教师

医学类

/

jc08

专业技术

体温与炎症实验室教师

医学类

/

jc09

专业技术

免疫学教师

医学类、生物学类相关专业

/

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学院

dz01

专业技术

公共管理教师

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dz02

专业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

/

dz03

专业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教师

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药学院

yx01

专业技术

药理学教师

一级学科:药学、中药学

/

yx02

专业技术

中药学教师

一级学科:中药学

/

yx03

专业技术

药物分析教师

专业:药物分析、分析化学

/

yx04

专业技术

临床药学教师

专业:临床药学

/

yx05

专业技术

实验中心实验师

一级学科:药学

/

检验医学院

jy01

专业技术

医学技术教师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医学技术

/

jy02

专业技术

食品加工与安全

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护理学院

hl01

专业技术

护理学教师

一级学科:护理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学院

gw01

专业技术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教师

一级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统计学专业:循证医学、生物与卫生统计学

/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sk01

专业技术

生物与医药教师

一级学科: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类

/

心理学院

xl01

专业技术

心理学教师

专业:基础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my01

专业技术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公共教学中心

jx01

专业技术

卫生法学教师

一级学科:法学

/

jx02

专业技术

医学伦理学教师

一级学科:临床医学、中医学、哲学

/

jx03

专业技术

体育教师

一级学科:体育学

/

jx04

专业技术

英语教师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学文学

/

老年健康学院

lj01

专业技术

中医康复学教师

一级学科:中医学

/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和宁缺毋滥”原则,学校组织同行专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院(系)、学校两级专家组考评,考评合格上报学校审议并产生拟聘人员,人事处按相关程序审核报批、办理聘用手续,成熟一个聘用一个。

四、招聘对象、待遇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海内外直接考核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待遇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可按事业编制内引进,也可编外柔性聘用,具体待遇面议。

(三)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须符合成都医学院2021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所列专业和学位等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面谈等形式向我校咨询、报名,按规定提交个人简历或报名表,以及应聘支撑材料(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扫描或复印件,论文检索情况、课题立项或结题情况、科研获奖情况、专利发明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或复印件)。

(二)面试考核。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院级和校级评审。

(三)体检。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须在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拟编外柔性聘用的,人事处按学校意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拟编内聘用的,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确定为报送教育厅审批的拟聘人员。

(五)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8-62739221(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陈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cyrsc@cmc.edu.cn;cdyxy_cmc@163.com投递简历邮件主题:中国博士人才网+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监督电话:028-62739071(成都医学院校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成都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非事业编制)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学校前身系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1947年10月建校,2004年8月整体从军队移交四川省政府并更为现名。学校天回校区位于成都市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新都校区位于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cmc.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8月0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医学院2021年09月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成都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范围

其他条件要求

笔试开考比例

备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年龄

学历或学位

学科专业条件要求

其他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

2

详见
公告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2:1

/

计划财务处

管理岗

会计

1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会计学、财务管理

/

/

基础医学院

专任教师

人体解剖学教师

1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

/

实验技术人员

人体解剖学实验员

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

检验医学院

实验技术人员

食品营养与健康实验员

1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工程专业

/

/

药学院

实验技术人员

药学实验中心实验员

1

药学类

/

/

护理学院

实验技术人员

护理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员

1

护理学类、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

临床医学院

教辅人员

校医院医师01

1

内科学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

教辅人员

校医院医师02

1

神经病学或急诊医学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公共教学中心

专任教师

英语教师

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本科专业为英语

/

专任教师

体育教师

1

体育教育学、军事体育学

/

/

老年健康学院

专任教师

药学教师

1

药学类

/

/

图书馆

教辅人员

信息馆员

1

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分析、医学信息学、生物医学信息学

/

/

技术馆员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

学生处

辅导员

辅导员01

1

心理学类

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

/

辅导员

辅导员02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需长期值守男生宿舍

辅导员

辅导员03

3

医学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法学类、管理学类、中国语言文字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新闻学类

需长期值守男生宿舍

四、报名、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组织网络报名,报名后进行现场缴费,缴费后凭缴费凭据确认报名成功。

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行政楼510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1年08月27日至08月28日上午9:00-11:40,下午14:30-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我校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提交报名表。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后凭报考者身份证现场提交报名表,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提交照片。报考者在提交《报考表》的同时还需提交2张与报名表上粘贴的照片一致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背面用铅笔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报考者现场报名后,采用现场缴费的形式进行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08月27日至08月28日(上午9:00-11:40,下午14:30-17:00)。

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缴费并提供缴费凭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医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医学院08月30日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9月03日(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前先到我校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办公楼五楼510房间)办理退费的相关手续,再凭缴费凭据到学校计财处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报名并缴费的报考者,凭报考者身份证于2021年09月03日(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4:30-17:30)到我校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办公楼五楼510办公室)现场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情况,09月03日不能来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可于09月04日上午9:00前在考场入口处凭报考者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疫情控制实时变化情况,现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①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进行现场体温监测(37.3℃以下),并主动出示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绿码并扫场所码进入考场。②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需凭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14天隔离证明(隔离时间为05月29日-06月11日)、考前五天内的核酸阴性检测结果(06月05日以后)扫场所码进入考场,③进出考场及笔试过程请全程佩戴口罩。如不能如实提供上述材料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医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50%+专业答辩成绩×50%

实验技术、教辅岗位、辅导员、管理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答辩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共一科。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测试》笔试的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笔试参考资料详见附件3《成都医学院2021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考试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1年09月04日在成都医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09月06日9:00前在成都医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09月06日16︰00前通过致电(028-6273922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有变化的查分结果于09月06日17:00前在成都医学院主页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专业试讲与专业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试讲、专业答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实验技术及教辅岗位采取专业技能答辩的方式。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成都医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成都医学院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为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510办公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09月07日17:30前由成都医学院在成都医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名表》1份(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医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医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①专任教师岗位通过现场试讲与专业答辩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试讲题目将通过《面试通知书》提前告知考生。

②实验技术、教辅、辅导员、管理等岗位通过专业技能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运用及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医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考核

成都医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医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报到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将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以公告形式通知聘用及报到时间。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携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来成都医学院人事处报道。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疫情发展变化,考试时间等如发生变化,会通过成都医学院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疫情变化及成都医学院网站公告。

2、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院在成都医学院校园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62739225(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2739071(成都医学院纪检监察处)

 


文章来源:徐州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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