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远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7-13
根据《宁远县人民医院2021年面向抗疫一线编外护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共2人,具体名单如下:刘琴、李佳慧。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三、体检费用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行佩戴口罩于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上午06: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一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以及打印的健康码和24小时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赶到宁远县卫健局集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体检前禁食早餐,必须保持空腹;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文件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
4.考生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体检期间,考生须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不得尾随体检队伍,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
体检咨询电话:0746-7325143。
宁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文章来源:宁远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