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2021年全科专业住培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西安市第四医院发布时间:2021-07-10

西安市人民医院 (西安市第四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前身为西安市第四医院,2019年经西安市政府批准,将西安市人民医院交由西安市第四医院实行“一院两区、一体化”管理运营。两院区总占地面积258亩,编制床位2300张,临床(医技)专业科室81个。现有职工2152人,高级卫生技术人员372人,博士、硕士484人,硕士生导师14人,博士生导师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年门诊病人130万余人次,住院病人6.8万余人次,年手术例数6.6万例。医院为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广仁医院、西北工业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教学医院,同时也是13所高等医学院校的实习基地。医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多项荣誉称号。

全科医学科设有全科医学门诊和全科医学病区,编制床位28张。 2019年全年门诊量达21132人次,年收治病人数1333人次。全科医学科拥有完备的医护团队,目前在职医护25人,其中主任医师1 人,副主任医师5人,主治医师1人,住院医师2人,硕士及以上学历6人。科室重视人才培养和学科水平发展,已形成了合理的人才梯队,确保医教研协同发展。

我院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历史已久,2011年成为西安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涵盖15个专业,培养学员132人。2014年获批国家卫健委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眼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培训学员71人,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97.2%,1名学员获得省级住培“优秀住院医师”,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普遍欢迎与好评,2名社会人员毕业后已聘为我院职工。2020年,我院获批国家卫健委第三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院高度重视住培工作,住培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健全,师资队伍雄厚,注重培训过程管理,严把出科考核关,提升教学活动培训质量,确保学员在培训中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根据陕西省卫健委统一安排,现开展本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收专业及招录计划

全科专业,共招收10名学员。

二、招收对象

1.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

2.同等条件下,来自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

报考人员优先录取。

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简称 “并轨专硕” )不在本次招收计划内。

三、报名人员类型

(一)社会人:没有所属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

(二)基地人:所属单位是国家级住培基地并报此基地的人员。

(三)单位人:外单位委派的报名人员。

四、培训年限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用“5+3”模式,即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根据拟从事临床专业工作岗位在国家认定的住培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专业型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培训基地核定后确定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年;学术型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接受 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同时开展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教学科研、人际沟通交流等培训,重点提高临床诊疗能力。

六、网上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6日,请登陆“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http://shanxizyy.wsglw.net/),根据省卫健委通知的方法进行报名。

七、现场确认及招录考核

(一)通过网报资格初审的人员于7月12日-7月20日前往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请待后续通知。

(二)申报人需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由我院教学科住培办公室组织招录考核,考核分为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请待后续通知。

八、录取及报到

根据省卫健委通知要求和招录考核结果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间7月30日-8月1日,录取结果在我院官网公示。具体报到时间及相关事宜请待后续通知。

九、学员待遇

(一)生活补助及绩效:生活补助本科3500元/月/人;硕士4500元/月/人。此外,根据考核情况自培训第二年起发放绩效,二年级3000元,三年级5000元。

(二)医院资助社会人学员参加“五险一金”。

(三)医院为外单位和社会学员免费提供宿舍,办理职工餐厅就餐卡,免费提供工作服。

(四)图书馆阅览室、期刊室、电子阅览室和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免费向学员开放。

(五)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对于“社会人”住培学员,医院依法与其签订住培期间劳动合同。在招聘方面,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我院就业的,在招聘、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咨询电话:029-61188149,029-61199691

联系人:潘老师

文章来源:西安市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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