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发布时间:2021-07-09
根据国家及黑龙江省关于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1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简介
医院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主页概况部分(http://www.ydsy.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单位联系。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人员原则上须为世界一流大学(排名前300)以及国内高水平大学毕业的毕业生。
(三)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为2021年及2020年毕业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
(四)应聘医、教、研等主系列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同等外语水平,其它岗位通过外语四级考试(护理岗位除外)。
(五)来我院应聘医师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5+3”一体化毕业生原则上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七年制毕业生除外)。
(六)对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七)来我院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聘用制职工保岗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按照签订的保岗协议规定执行。
(八)来我院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九)来我院应聘的本科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5周岁。
(十)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十一)高于需求岗位学历人员均可申报该岗位。如硕士可申报本科岗位,博士可申报硕士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十二)其它特殊岗位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及上传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附后)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22日
应聘人员须上传下述材料:
(1)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2)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
(3)应聘有执业证书要求的岗位人员,须上传执业资格证;
(4)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国际高水平文章。
网络审查
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25日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予以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医院可根据岗位的需求紧缺程度决定该岗位是否继续招聘。
(三)现场确认
由于目前疫情原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采取函报形式,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31号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人事科116办公室,邮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 (以邮戳为准)。
1.确认材料:
(1)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应聘人员(不包括本科应聘人员)须提供“专家推荐信”三份。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1)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2)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3)培养教研室研究生导师、4)培养教研室正高职专家(后三者任选两者即可);
(3)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有执业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国际高水平文章。
以上材料须使用A4或Letter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1-2项原件及3-8项复印件按1-8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
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博士研究生(含本硕博连续培养毕业生):招聘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术)等几个方面。应聘科室及相应学科进行第一轮面试,医院高层次专家组进行第二轮面试。
2.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含护理学):招聘考试形式以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管理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术)、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
3. 以上各学历层次应聘人员均进行心理测试。
4.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优先聘用面试成绩较高者(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公告范围内未参加考试的任何环节,医院不予接收。
2.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下一步相关手续。
(六)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医院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聘用
1.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入职手续。
2.博士毕业生按在编接收;硕士及以下学历按聘用制接收,按固定期限签订聘用合同。
3. 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4.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如期毕业,将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哈医大附属第四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451-82576907
九、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医大四院纪委联系电话:0451-82576671
十、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负责解释与实施。
网报入口:http://58.194.127.67/rsadmin/index.php/PersonalInforZPK/login
附件:
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
2.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家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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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