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珠海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7-09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人民医院2021年上半年长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工作人员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区位优越,濒临南海,是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陆桥相连的城市。珠海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有“浪漫之城”的美称;也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素有“百岛之市”之称;先后荣获"双拥模范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
二、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人民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珠海医院)创建于上世纪50年代,1995年评定为三甲医院,2017年通过三甲复审。亦是同济大学教学医院、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示范基地医院、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广东省放射介入医学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广东省转化医学创新平台单位(肿瘤微创诊疗)、澳门大学——珠海市人民医院精准医学研究中心、中央干部保健基地医院。2018年,成为全国首个同时通过“五星医院”认证和智慧医院HIC六级认证的医院。2019年,创建珠海首个5G智慧医院,并落地全国首个5G智慧医院海岛基地。同年,珠海市人民医院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单位三十强,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被评定等级A+,是珠海市唯一一家进入全国前10%的综合医院,并且进入2019年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地级城市医院100强。
医院拥有广东省转化医学平台一个(肿瘤微创),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七个(重症医学科、临床护理、耳鼻咽喉科、泌尿外科、检验科、眼科、儿科),“十一五”省级特色专科一个,市临床重点学科六个。介入医学科获选2017年度“广东省最强科室”,医院检验科在珠海率先通过ISO15189认证。2019年,全国老龄办启动了国家级老年慢病医联体项目,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被列为全国5个医联体牵头单位之一,珠海市人民医院肩负起“老年慢病医养科学研究牵头单位”的责任,结合全市医联体建设总体规划,构建层级分明、科学联动的老年慢病医养医联体。珠海市人民医院始终秉承“人民医院为人民”的宗旨,致力创建五星珠医、智慧珠医、湾区珠医、和谐珠医、人文珠医,努力将医院建设成为医疗高地和粤港澳国际大湾区国际医疗中心。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人民医院2021年上半年长期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应聘者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即2021年2月岗位表50周岁以下为197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为正高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即2021年2月岗位表55周岁以下为196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只设珠海市人民医院考点。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本招聘2021年上半年长期受理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17:00时(以邮寄材料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次月招聘岗位表将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为《珠海市人民医院2021年上半年长期招聘岗位表(X月份)》,在珠海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报名后,符合开考条件的,当月组织开考。
地点:邮寄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 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行政楼(小白楼)303室人力资源部。
联系方式:翟老师、黄老师:0756-2157605。
3. 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④工作经历证明(根据自身实际提交);⑤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在考察环节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
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考试前查验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结果和考试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报名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方式
每月26日(节假日顺延),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核形式,并在医院网站发布考核公告,公布考核时间和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1.当月报考人数不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由医院组织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考察通过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珠海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当月报考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及招聘岗位更新公告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珠海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在珠海市三级公立医院,统一对初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珠海市人民医院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的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按照规定进行隔离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安排好到达时间和预留好隔离时间。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57605,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58137。
(二)被聘用者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2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五)此公告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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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珠海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