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眼科医院发布时间:2021-07-07
天津市眼科医院始建于1924年,是一所以眼科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作为天津市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眼科基地,以及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临床学院、南开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承担着重要的教学任务。医院现有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18人,共培养博士研究生160余人,硕士研究生440余人,住院医师110余人。2017年9月,天津市眼科医院被中国医师协会批准为眼科专业骨干师资培训基地。2019年7月6日,中国眼科住院医师培训精英教学医院成立,天津市眼科医院作为联盟17家成员单位之一,也是天津地区唯一一家联盟成员单位。天津市眼科医院常年承担大量的医疗、科研、教学、防盲任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医院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眼科基地的建设,从财力、物力、人力上保证对基地的投入。
专业基地介绍
天津市眼科医院拥有临床专业18个,亚专科7个,已经呈现出“院有名科、科有名医、医有专长”的发展格局,“眼科学”为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专科(眼科)建设项目。斜视与小儿眼科、白内障、角膜屈光手术、视光学与视光产业、玻璃体与视网膜疾病等专业在国内处于优势地位。
基地拥有专用教室10间;总面积:5000余平方米,设有独立的教室、自习室,4个会议室,1个学术报告厅,可供400人同时学习。院内的图书馆,藏书6000种、5万册。丰富的图书和电子资源,提供现代化的电子检索服务,为学员提供良好学习平台。
现有带教老师86人,其中:主任医师21人,副主任医师38人,高级职称人数占68.6%。博士41,硕士22,其中研究生学历占带教老师人数的73.3%。
(一)单位委培学员(单位人员)
招生对象拟为在我市医疗机构就业,从事眼科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培训专业由送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求进行选择,志愿填报完毕后不得擅自更改。
(二)自主培训学员(社会人员)
2021年或2020年毕业,具有本市户籍(或是本市生源),拟在我市从事眼科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培训专业由考生自主选择,志愿填报完毕后不得擅自更改。
学员待遇保障
经考核合格录取的住院医师与医院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一)单位委培学员(单位人员)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1、国家津贴2500元/人/月;
2、医院提供餐补400元/人/月;
3、医院提供奖励金
4、医院提供住房补贴
第一年100元/人/月;
第二年,通过考核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0元/人/月(未取得资格仍保持100元/人/月,直至取得资格后第二月按照200元/人/月发放);
第三年300元/月/人。
5、夜班费160元/个,节假日值班与本院职工同工同酬。
(二)自主培训学员(社会人员)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
1、参照派遣制管理,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
2、培训期间的基本劳动报酬(包含五险一金) 同医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本科毕业生约4106-7000元/月,硕士毕业生约4496-7500元/月,博士毕业生约4726-7600元/月。
3、其他
(1)季度奖、年终奖、工会福利等均与医院同医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职工相同。
(2)津贴、奖励金、住房补贴、餐补、夜班费等均与单位人住院医师相同。
(3)如社会人在培训期间参与聘任制考试,获得工作岗位,则社会人身份转为单位人身份。
联系方式
天津市眼科医院 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
电话:022-27313336-83028
文章来源:天津市眼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