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慈溪人才网发布时间:2021-07-07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检验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要求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20。

2、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须持证书原件并备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3、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杭州湾新区名仕路148号行政楼二楼205室),联系电话:63909953,联系人:丁先生、蔡女士。

4、根据以往招聘情况,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用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操作占40%,面试占60%。操作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技能操作考试由医院检验科组织,考核人员现场随机抽取技能一项进行考试,按考核人员抽取考试顺序号进行。在操作合格人员中,根据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采用公共题问答形式。在进行面试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操作合格人员中,按操作成绩高低排序予以递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予以递补。根据折合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操作、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四)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聘用合同首签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1年7月6日


文章来源:慈溪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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