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保定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1-07-06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专业、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保健事业。
3.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7月12日共5个工作日,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法。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12日16:30止。
1.网上报名
登陆保定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下载填写《保定市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连同本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发送到邮箱bdfyrsk@126.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统一定为“2021年招聘-应聘专业-姓名-手机号”。报名表、所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作为附件上传,文件名格式:应聘专业-姓名。不接收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如奖学金、优秀学生等证书)。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须携带《保定市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金专路399号保定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405室组织人事部。
3.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拟应聘岗位条件等,按报名程序和方法进行报名。
(2)每人只能选择网上或现场一种报名方式,且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名。最终报名是否报名成功考生可自行确认。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以及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不能提供全部证明材料的,取消应试资格。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量。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按照医院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等方面,满分100分,考试题目由评委会现场拟定、抽取考试题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卷打分实行封卷“盲评”。
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本次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平均成绩的60%。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当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与招聘岗位比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达到3:1时按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招聘评委会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式测试并打分。面试不允许介绍个人信息(姓名、籍贯等),现场抽签,凭号参加面试。每人时间5分钟,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面试最后得分。
3.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终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个人总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五、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医院适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应聘人员自接到报到通知的7日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或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实行民主监督。院纪委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同时接受市卫健委的监督指导,并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合同签订前再次核实档案资料,如有不符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实行回避制度。认真落实《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组织人事部 0312-7560038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312-7560032
附表1、保定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保定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