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7-06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5家事业单位面向高淳区定向委培医学生公开招聘1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 年公开招聘定向委培医学生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高淳区2016级本科定向委培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高淳区2018级大专定向委培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非高淳区2016级本科定向委培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非高淳区2018级大专定向委培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组宣科(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号高淳区卫健委3楼组宣科)。
(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两张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
2、资格审核
高淳区卫健委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14日-7月15日,9:00-11:30。
招聘单位处理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14日-7月15日,9:00-17:30。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即报名成功。
4、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2021年7月16日前到高淳区卫健委组宣科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时间和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要求为主。
本次笔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全程服务。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弃考者成绩按零分计算,并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中关于就业聘用的约定执行。
(三)考察体检选岗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校毕业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校毕业考成绩仍相同,由高淳区卫健委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参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订立聘用合同,违反《定向就业协议书》就业聘用约定的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未能通过本次定向招聘进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由区卫健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安排到村医岗位就业,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我区乡镇卫生院的公开招聘。安排到村医岗位就业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高淳区卫健委组宣科:025-57311012
(二)招聘监督电话
高淳区卫健委:025-57311009
附件:
1.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定向医学生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定向委培医学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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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