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7-06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大连大学,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4〕2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辽宁省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辽卫办发〔2015〕127号),省卫生健康委定于2021年7月-8月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根据2021年国家下达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和紧缺专业招收任务,2021年我省计划招收住院医师(单位人、社会人)1200名,其中全科100名、儿科60名、精神科20名、妇产科80名、麻醉科80名,急诊科12名,临床病理科18名,重症医学科10名,其他专业820名。根据历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结果、结业考核通过率等指标,下达各基地最大招收计划,见附件1。最大招收计划为最多可招收住院医师数量,具体录取数量要根据考试成绩和国家下达任务数等因素确定。
二、招收对象与培训方式
(一)招收对象
1.单位人招收
(1)按照国家和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规定,2016年及以后所有新进入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已在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工作且取得临床/口腔医学《医师资格证书》的专科学历人员,可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社会人招收
面向社会招收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3.专硕招收
招收2021级临床/口腔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简称并轨专硕)。我省已于今年年初统筹安排各高校2021级并轨专硕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事宜,招收专业及数量见《2021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基地最大招收计划》(附件1),具体招收工作由相关高校组织实施并按时安排并轨专硕进入培训基地开始培训。
(二)报考专业要求
1.面向单位、社会招收的人员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根据毕业专业类别,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相应专业。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全日制五年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核医学科、口腔颌面影像科专业;全日制五年麻醉学、精神医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相对应专业;全日制五年口腔医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专业。
2.并轨专硕报考专业要求按照招考院校相关要求执行。
(三)培训安排
培训基地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应专业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的培训。
单位人、社会人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36个月;并轨专硕培训时间原则上为33个月;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人员,根据其临床培训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其中:已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持有经省级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的《培养证明》者,报考专业与《培养证明》专业一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培养证明》上剩余时间);已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2个月。
三、招收报名及考核
(一)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11日
2.纸质报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
3.报名资格市级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7月15日
4.报名资格省级复审截止时间:2021年 7月21日
5.资格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1年7月22日
6.补正材料时间:2021年7月23日-7月25日
(二)报名流程及相关材料
1.注册报名。拟报名人员登录辽宁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lnzyyspx.com,以下简称省住培平台)完成“学员注册”,保存并打印《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审核时以住培平台最终填报信息为准。既往已注册账号不可使用,需重新注册。
2.填报志愿。每名报考人员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2个志愿均未被录取者,可参与后续调剂工作。调剂工作以紧缺急需专业为主,考生依据可调剂培训基地、专业基地信息,再次填报志愿,具体工作安排将按照录取工作进度在省住培平台上发布。拟参加调剂的考生务必在招收考试结束后关注省住培平台信息发布。
3.提交报名材料
(1)《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1份,单位人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与报名信息填写学位对应的学位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到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
(3)单位人需提供《同意送培证明》(模板见附件2),写明在职收入,并按照人事档案内容填写工作经历。
(三)报送方式
1.单位人向所在单位管理部门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填写《2021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各市完成资格审核后,将学员有关材料报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社会人报名材料准备齐全后,邮寄至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不接受现场报名。
单位人、社会人报名材料审核结果于2021年7月22日前在省住培平台发布,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首次省级审核未通过者可补充订正材料1次,须在7月25日前寄达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3.并轨专硕由高校研究生培养部门于2021年8月组织在省住培平台上进行报名,高校研究生培养部门负责接收和审核报名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汇总表》,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汇总表》报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四)招收考试
招收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二部分,理论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理论考试由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报考2个志愿且理论分数超过省分数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报考培训基地面试,调剂考生需参加调剂培训基地面试。
1.理论考试
(1)科目:临床综合、口腔综合。
(2)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末至8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省住培平台网站上的考试信息。
(3)内容: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考试内容。考试题型为客观题,时长150分钟。
(4)考试形式:今年我省为全国住培招收理论统考试点省份,考生需自备智能手机,采用手机下载APP进行答题。
2.面试
(1)内容:由培训基地自行确定面试题目和技能操作内容。
(2)考试时间和地点:理论考试成绩发布后1周内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培训基地通知考生。
(3)面试成绩上报截止时间:面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
四、录取过程
理论考试和面试分别以百分制计分,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里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理论和面试均通过分数线的,进入录取流程。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总成绩(理论成绩×80%+面试成绩×20%)由高到低、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培训对象。录取工作向贫困地区、基层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并优先录取紧缺专业。同等条件下,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理论成绩分数高者。
全省非紧缺专业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国家下达计划数,按三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第一志愿;第二批次录取第二志愿,总成绩中面试成绩以第二志愿培训基地结果计算;第三批次公布紧缺和非紧缺专业可录取剩余数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开展面试和录取工作。录取结果于2021年8月中旬起分批次在省住培平台公示。
五、培训管理
(一)住院医师正式录取后,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送培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并轨专硕由培训基地、所在高校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9号)文件精神,培训基地需与社会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动合同,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将其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送培单位管理,社会人人事档案由培训基地管理或委托人才代理机构管理,并轨专硕人事档案由所在高校管理。
(二)符合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单位人由送培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人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并轨专硕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报名,培训基地应协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员取得医师资格后,应在培训基地进行执业注册。对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基地应协助学员办理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三)各培训基地需按要求为学员提供生活、学习条件,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补助。单位人基本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由送培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人福利待遇由培训基地负责提供。并轨专硕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待遇由所在高校负责,不享受国家及省财政住院医师专项补助。
六、其他事项
(一)对于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报考的住院医师,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涉及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示期内退出的住院医师1年内不予再次录取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录取后未按时报到的住院医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单位人和社会人,可以通过同等学力方式向有关高校申请硕士学位。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卫发〔2015〕77号)及各高校同等学历招收简章执行。
七、有关要求
各培训基地学员招收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直有关医疗机构认真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培训基地要加强住培政策尤其是紧缺专业招收宣传,制定配套政策吸引考生报考紧缺专业、同时提升基地师资能力和内涵建设。
八、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于 好 024-23385916(政策解答)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张有晨 024-83380131(网络技术)
张 希024-81006172(材料审核)
通讯地址:沈阳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317室
附件:1.2021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基地最大招收计划
2.同意送培证明(模板)
3.2021年度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汇总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