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解放军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宣传

发布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7-06

解放军总医院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国内规模最大、床位最多、实力领先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三甲医院,拥有1.4万多张展开床位,形成要素完备、分工明确、互为支撑、整体联动的现代医疗体系,是中央、军委重要保健基地,承担军委机关和驻京单位及家属的医疗保障,收治全军部队疑难危重病转诊官兵和地方患者的医疗诊治。医院下辖8个医学中心、海南医院、5个医疗区等医疗机构以及承担科研、教学、训练、保障等任务的直属单位。医院同时又是解放军医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

解放军医学院经过六十余年发展,拥有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7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授予专业学位的一级学科有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口腔医学(硕士)、药学(硕士)、护理学(硕士)。拥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0个全军医学研究所和专科(专病)中心、31个军队重点实验室,以21个临床医学部为支撑的骨干学科集群,实现了对现代医学主干学科和主要病种的全覆盖。

现拥有6名“两院”院士、72名在职技术三级以上专家、564名硕博士生导师,6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9人次入选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94人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和军队医学科技专委会主委,107人受聘中央保健委员会专家。

一、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国家教育部计划面向地方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方式。解放军医学院以推荐免试和国家统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

(三)教育部招生计划。每年教育部招生计划约220名,其中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110名。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官网通知为准。

(四)招生专业及学位类型。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别,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口腔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护理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国家和军队医疗卫生事业。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所列的各项条件。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6.解放军医学院不接收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专业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应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型各领域应与本科毕业专业一致。

(六)报名方法。考生按照相关要求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详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报名。报名成功后,根据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最终,我院审核确定考生的准考资格后予以发放准考证。

(七)考试及录取。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生不参加初试,报名成功后直接复试,复试时间为当年9月下旬)和复试。初试为笔试,时间为每年12月下旬,具体以国家教育部公布为准。考生复试时间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初试成绩,确定我院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国家教育部计划面向地方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

(二)招生方式。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由我院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详见我院官网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申请-考核”制: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直接攻博:指从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在推荐免试我院研究生时报考,相关要求和程序同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致,按博士研究生相关要求进行培养的招生方式。

3.硕博连读:指从本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在第四学期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者,纳入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计划的招生方式。

(三)教育部招生计划。每年教育部招生计划约112名,其中学术学位80名,专业学位32名。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官网通知为准。

(四)招生专业及学位类型。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别。学术型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型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国家和军队医疗卫生事业。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所列的各项条件。

5.具备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到前须获得硕士学位。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入学当年9月1日)。

7.考生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学术型考生报考专业须与硕士期间学习专业相同,或所从事专业相近。专业型考生报考专业,须与硕士期间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硕士学习阶段为专业型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名方法。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的,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进行现场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

(七)资格审查。考试前对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报考材料是否齐全进行严格审查。

(八)面试及录取。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一般要参加国家医学英语统一考试,我院根据英语考试成绩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复试合格后,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学费及奖助学金

教育部计划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其中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

为激励研究生致力于科研创新,我院根据国家、军队有关政策,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助学金(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750元/月)、国家奖学金和解放军医学院奖学金等,发放对象及相关要求以解放军医学院奖助学金政策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官网网址:http://www.301hospital.com.cn/

电子邮箱:jfjyxy@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邮政编码:100853

联系电话:010-66939271(硕士)  010-66939263(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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