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7-03
赣州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招聘公告规定,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确定了首批2275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各岗位入闱最低分(详见附件1),现予公告。
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如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中医临床类60分、西医临床类70分、药剂类50分、护理类50分、医学技术类60分、公共卫生管理类50分,入闱人员需两科成绩均在合格线上(含合格线)。
二、请首批入闱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及本公告的工作安排及要求,于7月8日—9日,持招聘公告中资格审查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赣州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信息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6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空缺,予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于7月14日在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赣州市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予以公告。递补后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面试将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初定于7月24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赣州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六、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面试用书。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进入资格审查地点时,如遇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赣通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且不能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并直接劝离。
3、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全程戴口罩。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凡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如不能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凡体温≥37.3℃的,请不要前往资格审查现场,以免承担防疫安全法律责任。
考生笔试成绩凭本人身份证及报考序号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
2.赣州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信息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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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