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7-01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实验室主管 1名
孕产保健医师 5名
儿童保健技师 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等准入条件;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岗位职责与要求
岗位具体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岗位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hr2021@shmchc.cn,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 姓名”命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测评分,选拔合适人员。
(五)身体检查
根据总测评分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中心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上述人员,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许老师
邮箱:hr2021@shmchc.cn 联系电话:32576339
监督电话:23117768
附件1: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附件2:报名表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2021年07月01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