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宁夏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补充公告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7-0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我院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我院对2021年3月19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宁夏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原招聘原则、招聘岗位数量、招聘人数不变的前提下,对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变更,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现将有关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26人,招聘岗位具体范围、条件详见附件1《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岗位计划表》。

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工作补充公告

在医院官网(网址http://www.nxdsrmyy.com/)发布招聘工作补充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8:00-7月5日18:00(以电子邮件显示的发送日期及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附件2《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rsk23027@126.com。报名邮件标题应注明: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专业。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医院人事科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核,同时将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回复邮件、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确认。在2021年3月19日原公告发布的规定报名时间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报名资格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同样有效。

4.资格复审。拟定于2021年7月8日在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对原公告发布后报名成功和本次补充公告发布后报名成功的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资格复审表》(附件3)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按期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聘用。

5.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笔试考试通知单(注明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医院在官方网站(http://www.nxdsrmyy.com/)对资格复审合格拟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时间:2021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岗位与内容: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满分均为100分。

4.试题命制原则:试题命制坚持“专业相关、适度适量、便于评分和严格保密”的原则。

5.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

时间: 2021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2)实践技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1)护理1岗位、护理2岗位及助产士岗位

时间:2021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机关二楼示教室

2)工勤岗位

时间:2021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北侧篮球场

2.面试方式

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为两类:护理1、护理2、助产士、工勤岗位采取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实践技能测评(满分为100分)两部分;公共医师、临床医师1、临床医师2、临床医师3、病案管理岗位、办公室文员采取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

命制坚持“专业相关、适度适量、便于评分和严格保密”的原则,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2)实践技能测评

按照护理岗位(含护理1岗位、护理2岗位、助产士岗位)、工勤岗位两类人员进行测评,护理岗位考核为护理基本操作,工勤岗位测评内容为汽车驾驶员基本操作。

 3.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1)护理1、护理2、助产士、工勤岗位:

面试成绩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2)公共医师、临床医师1、临床医师2、临床医师3、病案管理、办公室文员岗位: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即为面试成绩,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护理1、护理2、助产士、工勤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评成绩×50%)×50%;

2.公共医师、临床医师1、临床医师2、临床医师3、病案管理、办公室文员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

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按照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督。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七)考察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nxdsrmyy.com/)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党委研究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招聘各环节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求,保证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须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在室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参加招聘的考生在考试前须申领宁夏“健康码”,“健康码”连续打卡14天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主动申报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如有则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前,考生应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测、询问、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成绩,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参加考试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配合疫情防护要求,服从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置。

五、 相关要求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医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考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http://www.nxdsrmyy.com/)关于招聘考试、资格审核、录用等相关通知。

六、 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951-3923027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23756   0951-3922757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

 

附件:1.《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备案)岗位计划表》

      2.《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报名表》

      3.《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资格复审表》

 

 

 

 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宁夏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


附件下载:

附件2: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报名表.xls

附件3: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资格复审表.xls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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