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第52号令)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我市2021年度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工作即将举行(省卫健委委托郑州市卫健委对全省中医师承出师人员组织考核,已另行通知)。现将考试信息通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范围
商丘市全市范围内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人员。
(二)报名条件
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临床实践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等。
(三)报名程序
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人员,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向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我市暂不接受外地户籍中医确有专长考生报名。
(四)报名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
原 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留存件:
(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考核合格准予推荐证明材料,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一份(附件3)
(4)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各一份(附件4);
(5)2021年中医确有专长考核知情同意书一份(附件1);
(6)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照片下方需带身份证号;同时提交同版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15-45kb,照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
简易程序:凡报名参加我市2020年度中医确有专长考核并审核通过的人员可选择简易程序报名,报名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仅需提交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半身照片及知情同意书。
注意:所有考生纸质版照片按照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5)考生报名顺序,依次粘贴在A4纸上(附件6)。
报名资料原件按上述顺序用长尾夹固定,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留存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审核后留存商丘市卫健委。
二、考核
(一)考核形式
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试和综合笔试。临床实际本领考试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考核与临床答辩的方式分两站进行,基本操作考核时间为10分钟,临床答辩时间为20分钟。
2.市卫健委负责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申请确有专长考试人员的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70%以上的居民和患者有疗效的为合格。
(二)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2年有效;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
(三)证书发放及使用
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中医确有专长证书》,获得证书人员可以按照规定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该类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仅用于申请报考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四)考核地点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五)时间安排
1.9月30日前,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2.10月8日-13日,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考生向所在县(区、市)卫健委提出申请,各县(区、市)卫健委对确有专长人员进行初审,收集初审合格考生照片电子版,并填写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5),考生照片电子版压缩包及报名汇总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市卫健委中医科邮箱sqszyk@126.com。
3.10月13日-15日,在市卫健委中医科(502房间)集中受理符合条件的确有专长初审合格人员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4.实践技能及理论笔试考试原则上10月份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出现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延期举行。
(六)考核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卫办〔2017〕33号)精神,考生报名费400元/人。报名费由各县(市、区)统一收取现金后,集中缴纳至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使用。
附件:1.2021年中医确有专长考核知情同意书
2.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3.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
4.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
5.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6.中医确有专长考生纸质照片粘贴表
2021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