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29

为深入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1〕19号)及市卫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本溪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卫发﹝2021﹞27号)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实施2021年度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全科医生2人(县第一人民医院1人、县中医院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招聘岗位设置2个,其中县第一人民医院1个,县中医院1个(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与管理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具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考核培训并考核;年龄在45周岁(197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年龄在40周岁(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医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三、招聘步骤

(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招聘计划在2021年6月28日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发布。

2、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当招聘岗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执业资格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还需提供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4日(周六、周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本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县政府后楼八楼817)

报名咨询电话:024-46829325(县卫生健康局)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2021年本溪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报名时即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同时作为参加面试的准考证使用。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日

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包括生理、解剖、诊断),题型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

3.面试规则: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替补。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取。

2.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由县人社局、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需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并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2.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

1、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设置在县第一人民医院的特岗全科医生派遣至小市镇泉水卫生院工作、岗位设置在县中医院的特岗全科医生派遣至小市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卫生健康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医院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岗全科医生,由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院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6、如有特岗全科医生本人自愿办理人事调转至派驻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要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调转。

(二)激励与保障政策

1、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2、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 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附件1:2021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计划表(1).xls

附件2:2021年本溪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1).doc

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计划表(1).xls

附件2:2021年本溪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1).doc

文章来源: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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