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28
为推动医疗体制改革的实施,持续优化及合理配置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及有序就医新秩序,按照庄河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医院实际,设立“庄河市中心医院总部”、“北院区”两个院区,原九洲世纪医院设为北院区。经庄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庄河市中心医院北院区人员招聘方案》,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医院长期发展规划,北院区Ⅰ期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2人。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2021年庄河市中心医院北院区招聘计划表》(请登录“庄河市中心医院官网”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www.zhszxyy.cn/news/156.html,查看详细招聘信息并下载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0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说明为准;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02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庄河市中心医院北院区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01时间
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0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庄河市中心医院门诊三楼学术厅
地址: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615号
联系电话:0411-89869513 89869512
03报名要求
应聘者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等条件报岗,一人只允许报一个岗位,一人报两个以上岗位者视为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04报名防疫要求
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报名人员之间、报名人员与工作人员交流均需保持适当距离。
05报名所需材料
(1)附件2《2021年庄河市中心医院北院区招聘报名表》(请登录“庄河市中心医院官网”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www.zhszxyy.cn/news/156.html,查看详细招聘信息并下载报名表),填写报考岗位序号和名称,粘贴照片,另交同版照片4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硕士人员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信网证明;
(4)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通过执业考试成绩网上截图;
(5)三级医院工作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6)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
(7)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原件与复印件分开;
(8)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9)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执业证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逾期未取得执业证者不予录用;
(10)应聘人员应为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现有学历报考。
06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研究生及科主任(或科室负责人)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0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上午8:00—9:30
考试地点及其他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总分100分,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据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均可参加面试。
02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见准考证。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用。
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50%:50%计算考核总成绩。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到庄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递补体检。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五)人员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完备用人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因其他原因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录用。
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方案经庄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由医院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由人事科负责组织,由院纪委负责监督,并报请卫健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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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庄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