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徐州市沛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28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要求,划定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复审地点:县政府行政中心(沛公路2号)沛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西6楼629室)。
资格复审时须报考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4、《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卫生类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关卫生类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行程码”、“苏康码”且“苏康码”为绿码,并配合检测体温,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凡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516—89887272 ;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 0516—80358861
监督举报邮箱:pxwjwbgs@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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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徐州市沛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