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喀什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25
为全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解决我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同时,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喀什市自聘编制工作人员,涵盖多种岗位、不同专业,包括医疗、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行政、财务、计算机等工作人员143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党的卫生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形象佳;
4、所有学历均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的;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被喀什市卫健委解聘的自聘人员和现已在喀什市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自聘人员不得报考。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建委办公楼10楼)。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998-2839028
漆皎舟 18693077825
麦伍拉江·木合塔尔 18699858585
王之秀 15109987467
5、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从毕业至今,时间不间断)、身份证复印件、政审表(非喀什市户籍人员自行携带政审表)、毕业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学历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6、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及专业技能。面试时间为15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考试情况而定。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次日在喀什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考生须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在喀什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拟聘人员在喀什市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六)监督电话
喀什市卫健委纪检办公室,0998-2823166
附件1:喀什市卫健系统2021年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1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xls
附件3:2021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聘)政审表.doc
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2:2021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xls
文章来源:喀什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