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发布时间:2021-06-25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始建于1935年,是宁夏规模最大、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专家人才荟萃的唯一一次性通过复审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占地248.22亩,建筑面积265485平方米。设心脑血管病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3家直属分支机构,2012年成立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院集团,现有38家会员单位。实际开放床位3500张,设有53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我院现有职工为5499人。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教学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共有带教师资888人(其中住培导师279人,带教医师609人)。医院现有研究生、本科和专科3个教育层次,设有19个学系,承担21个本科专业教学任务,其中临床医学是国家级一流专业、博士学位一级授予点和硕士学位一级授予点,现有国家一流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首批入选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是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OSCE考场,手术、诊断、急救、内镜及临床综合模拟等技能训练平台。我院拥有2家全科医学社区服务实践基地,获批“全国医学影像技术实践技能培训基地”。自主创新教具10项获国家专利;临床医学专业2016年通过教育部水平评估结果认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临床医学处于C+档;临床医学专业继续保持ESI数据库前1%,排名上升33位。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02年被批准为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4年12月被国家卫计委认定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拥有33个专业基地,共423名住培学员和801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经考试择优录取。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择优的原则,学院招收不受区域限制,采取个人报名和医疗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生基本条件
(一)拟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生对象
(一)单位委派招生对象
在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临床(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方向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社会招生对象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我院共有33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合计招收175人,招生对象必须服从专业调整。具体招收专业及名额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1 | 全科 | 23 | 18 | 重症医学科 | 5 |
2 | 儿科 | 10 | 19 | 皮肤科 | 3 |
3 | 精神科 | 2 | 20 | 检验医学科 | 1 |
4 | 妇产科 | 10 | 21 | 放射肿瘤科 | 2 |
5 | 内科 | 16 | 22 | 康复医学科 | 3 |
6 | 外科 | 14 | 23 | 放射科 | 12 |
7 | 麻醉科 | 20 | 24 | 临床病理科 | 1 |
8 | 急诊科 | 5 | 25 | 核医学科 | 1 |
9 | 神经内科 | 3 | 26 | 超声医学科 | 4 |
10 | 外科-神经外科 | 2 | 27 | 口腔全科 | 3 |
11 | 外科-胸心外科 | 2 | 28 | 口腔修复科 | 3 |
12 | 外科-泌尿外科 | 2 | 29 | 口腔内科 | 3 |
13 | 外科-整形外科 | 2 | 30 | 口腔正畸科 | 3 |
14 | 骨科 | 9 | 31 | 口腔颌面外科 | 3 |
15 | 小儿外科 | 2 | 32 | 口腔病理科 | 1 |
16 | 眼科 | 2 | 33 | 口腔颌面影像科 | 1 |
17 | 耳鼻喉科 | 2 |
五、招收录取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实行实名网络填报。报名人员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218.95.142.218:8980/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1年)》。按顺序填报志愿,每位报考者限填2个志愿。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7日。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现场确认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楼212室。
(四)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1年)》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委派人员需提供单位委派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招录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占70%,由全区统一组织,面试成绩占30%,由我院组织实施。按考生两项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临床病理科专业的规培学员。
考生志愿可报2个志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考试考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基地预录取的学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及医院官网予以公示。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为2021年8月9日-8月15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8月22日
调剂录取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23日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笔试。7月21日-7月31日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时间及期限
培训期限为三年即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
七、培训保障及待遇
(一)培训期间,除每人每月享受国家给予的生活补助1666元和自治区政府给予的生活补助1000元外,医院每人每月发放工资1660元,卫生津贴196元,餐补200元,所有住培学员均享受值班补贴和院内福利(培训满一年)。紧缺专业每月额外发放500元生活补助并报销培训期间住宿费。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人社厅《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宁卫计发)【2015】220号》,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并计算工龄。凡社会人身份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基地与其签订《培训劳动合同》;凡单位委派人员的,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需签订委托协议,并按国家要求: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
(二)学员与医院签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休假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员享受与职工同等的餐费补助,医院提供三人间宿舍,每人10元/天。
(四)三年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所有新招收培训对象须按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无故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被退培处理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人及电话:马原(0951-6746808)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2021年6月22日
文章来源: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