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渭源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22
根据中共渭源县委办公室、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源县县直机关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渭办法〔2020〕115号),为进一步充实清源镇卫生院干部队伍,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解决清源镇卫生院无工作人员的现状,经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渭源县清源镇卫生院为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名额、具体条件根据选调岗位需求设置(事业人员8名,具体详见附件1;民生项目人员10名,具体详见附件2)。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2.必须是乡镇卫生院的事业人员和民生项目人员,且与选调岗位所必备的专业要求和任职资格相匹配。
3.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从业条件。
4.工作经历截止2021年6月22日。
5.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网贷等对征信产生不良记录的,非法集资,涉嫌黑恶势力收到线索举报的。尚在新聘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6.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在渭源县党政网、“渭源人社”、渭源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期报名。县卫健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考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名由本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经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4日(共2天)。
2.报名地点:渭源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
3.咨询电话:0932-4132046。
4.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推荐证明,工作调动或分配文件,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2份(具体见附件3)。
5.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应形成竞争关系,其比例不低于1:3,若低于1:3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核减选调名额,直至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以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律基础知识、卫生健康知识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地点、时间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应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拟选调岗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考擦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一贯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群众基础。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考察对象。
(四)公示及调动
考察结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渭源党政网、“渭源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返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面试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告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1.渭源县清源镇卫生院选调事业人员计划表
2.渭源县清源镇卫生院选调民生项目人员计划表
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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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渭源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