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21-06-22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考核招聘原援鄂医务人员。
二、招聘对象、人数
本次招聘对象为原援鄂医疗队员,人数12名。(具体见考核招聘岗位信息)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经历。
(二)招聘岗位任职条件详见下表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数量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岗位资格条件 | 年龄 | 备注 |
1 | 内科 医师 | 2 | 临床 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在呼吸科、心内科、神经内科工作。 | 40岁及以下 | 有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经历 |
2 | 护 理 人员 | 10 | 护理 助产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护士及以上 |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 40岁及以下 | 有援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经历 |
注:40周岁及以下,即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1.信息公示时间:从上级部门批准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
2.信息公示形式:通过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第7天后受理报名事宣,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陈德智 谭 鹏 李欣怡
联系电话:0898-31870010
报名地址: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由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和院务信息公开栏公布。
(四)组织考核
考核招聘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面试、考核、量化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在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和院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考察
简化考察方法,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等情况,采取医院领导成员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拟聘用人员《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记要等材料报送省卫健委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我院给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并及时办理拟聘人员报到手续,双方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考核对聘工作人员实工作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陈德智、谭 鹏
联系电话:0898—31870010
传南省卫健委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88375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电话:0898-31870081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6月21日
文章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