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1-06-21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现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审核、笔试等程序,确定以下岗位:A109护理部、A110护理部、A111护理部(其他岗位另作安排)资格审核人选,现将有关考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程序:
1、资格审核
2、实践能力考核(专科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实践能力考核)
二、考核成绩
1、实践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合格线均为60分。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达合格线(60分及以上)人员可参加综合实践能力考核,且综合实践能力考核成绩未达合格线(60分以下)人员不予录用。
2、考核总成绩:省卫健委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医院组织的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70%(其中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综合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30%,各项总分均为100分)。
3、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考核时间、地点
1、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2、资格复审在各岗位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开考前进行,请考生一定要提前到达相应考场;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核请提供材料:
(1)简历(限一页);
(2)2021年毕业生(含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就业学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网签的考生请写好情况说明)、成绩单原件;(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
(5)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
(6)社会人员执业资格证(2021年毕业生于成绩公布后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职称证明原件;
(7)公告岗位表中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
岗位表中相关工作经历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单位开具的证明不具证明效力。
(8)其他注意事项:所有上述材料请附一份复印件资料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
2、参加人员为资格审核合格者。所有考试考生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缺试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若资格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应聘资格。
3、国内2021年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参加专科实践能力考核考生请自行携带操作所需工作服、鞋、口罩、帽子等。
5、实践能力考核总成绩于考核结束10个工作日后查询。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查分方式。请务必保持手机通畅,不能拦截垃圾短信。
四、考核人员名单
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五、录用办法
本次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各项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践能力考核总成绩及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察合格、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行程码和苏康码,下载并打印附件2和附件3,请认真阅读、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
考生须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参加各项环节。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25-58509975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1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类实践能力考核安排表(岗位一护理).xlsx
附件5 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