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武义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1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和省卫健委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1〕25号)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定向培养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武义县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2名和专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8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我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武义县户籍学生。

三、就业方向

我县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

定向培养的医学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不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符合条件可入事业编制。

四、承办高校

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由杭州医学院承办;专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五、招生与招聘程序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对武义县户籍考生实施定向招录。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2021年定向培养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新一段线,专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新二段线。我县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考生按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本校录取规则拟定录取考生,并将录取名单发至武义县卫健局。

2.县卫健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上线考生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县卫健局将于体检当天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场即时提出复检要求,由卫健局组织并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在本县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县卫健局商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高校。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3.招生高校在相应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4.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卫健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六、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协议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按规定(本科层次按4.6万元/5年/人,专科层次按2.6万元/3年/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七、其他事项

1.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层次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培年限不计入服务期);专科层次纳入全科(助理全科)专业培训(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期)。

2.填报志愿等其它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jhc.cn)、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s://zs.hmc.edu.cn/)了解。

咨询电话: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0579-82265089;

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0571-87692654;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9-89072799、0579-87672753;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武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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