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单位: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6-18

根据《南通市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

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负责,时间: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13:30 -16:00。地点: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多功能厅(东侧)(崇川区工农南路189号)。

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各3份;

3. 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2019年和2020年毕业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社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 岗位要求其他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他条件和说明”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如对岗位和工作年限有要求的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及年限证明(或可以证明的相关材料);对原工作单位有等级要求的,南通大市以外地区的请提供当地卫健委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复审材料的所有复印件均为一式三份。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资格复审当天请携带考生本人签署的《南通市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附件2)。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其他事项

1.未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考生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自行查询。

2.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证件照、资格复审材料,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100元面试考务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附件:

1.南通市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2.南通市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

3.资格复审委托书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3 资格复审委托书(1).docx

附件1 南通市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xls

附件2 南通市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1).docx

文章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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