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中级岗位)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威海市立医院发布时间:2021-06-18

根据《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中级岗位)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中级岗位)专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审查范围、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人员范围:报考威海市立医院、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威海市胸科医院(威海市传染病医院)中级岗位的面试人员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1:3的比例依次确定的应聘人员(其中,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2日8:30—17:00。

3.资格审查地点:详见附件2

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1.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5月7日之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3.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4.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7日。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

5.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2.资格审查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由受托人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请应聘人员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及电子健康通行码页面“近14天行程查询”接受核验,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应聘人员于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非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申报,并严格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参加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资格审查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3.应聘人员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及一般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③21天内到过境外;④14天内有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和接触史的;⑤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⑥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中级岗位)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1: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xls

附件2: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中级岗位)面试资格审查信息一览表

附件2: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xlsx


 

 

威海市立医院医疗保健集团 

2021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中级岗位)面试资格审查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1:2021年威海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中级岗位)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文章来源:威海市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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