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京市第二医院发布时间:2021-06-17
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在医院网站发布,现将有关面试资格复审及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
1、时间:2021年6月21日、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1号楼19楼中会议室(钟阜路1-1号)
3、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审后交还本人)
(1)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信息表一人员提供);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含养老保险)证明等)等;
(4)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如学校未发就业协议书,请提供学校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5)个人简历1份;
(6)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1)达到面试分数线,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
(2)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招聘条件不一致的;
(3)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
三、防疫要求
请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务必认真阅读以下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考生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
2、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资格复审将失去参加面试资格。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
(1)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请各位考生提前仔细阅读《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详见附件),将在签到时签署。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四、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5-83626256
南京市第二医院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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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市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