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金霍洛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17

为解决全旗卫健系统、教体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加强全旗医疗卫生人才梯队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服务和学校卫生保健需求,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3人,其中为旗人民医院招聘24人(本院4人,旗招镇用20人),为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4人(食品营养与检验岗位1人在旗疾控中心工作),为旗蒙医综合医院招聘15人。教体系统计划为部分学校招聘校医10人。具体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安排一定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伊金霍洛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援鄂一线医务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援鄂一线医务人员是指:我旗赴湖北省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个人品行。

  (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包括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学历放宽至大专,中医、蒙医专业岗位的成熟医生学历不限(详见岗位需求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不受教育形式限制。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项目人员”、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和全旗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原机场医务室)的临时受聘人员或储备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除外。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正式上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于定向招聘的“项目人员”,应聘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退役军人包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

  (六)按照《自治区卫健委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具体措施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3号)关于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合同制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可降低招聘条件进行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最低可以到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对我旗赴湖北省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援鄂医务人员,专业不限,通过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直接录用,享受与本次招录人员同等待遇,享受待遇时间从援鄂结束时算起。

  (七)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免笔试,在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直接录用。

  (八)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鄂尔多斯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和聘用人员,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6月17日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伊金霍洛旗发布、健康伊金霍洛官方微信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yjhl.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22日下午5:30。 报名联系电话:0477—8969808。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报考者须签订《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判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在网上按照报名指南填写《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打印2份。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所获荣誉等,另外研究生、“项目人员”、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全旗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原机场医务室)的临时受聘人员或储备人才和符合加分政策人员需在附件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照片,证明材料参照资格复审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报名信息及材料本人须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如因信息不准确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只能选取招考单位其中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4.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比例调整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名额面向社会公布,进行二次补报。 

(四)资格初审

1.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予以说明原因。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24日下午5:30。

3.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表》的报考者,一律不得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作答,笔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提供蒙文、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蒙医专业的考生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用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21年6月26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28日下午5:3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具有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给予加分(不参加笔试岗位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伊旗户籍考生加2分;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加2.5分;

(3)现为伊旗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原机场医务室)的临时受聘人员或储备人才,工作每满1年加1分(不满1年按1年计算);

(4)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6.5分,加分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1月1日。

笔试结束后,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对于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适当降低资格复审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户籍和民族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临聘人员及储备人才需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证明、临聘人员审批表、本人聘用最初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的工资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③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本人最初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的工资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需携带《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诚信承诺书》1份和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因素导致所报岗位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仪容仪表、执业素质和执业技能掌握情况。面试同一岗位的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报考蒙医专业的考生,提供蒙文面试试题且必须用蒙语作答,其余专业均为通用语言文字面试试题,且用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并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医院指定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求>答复的函》等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2.如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原因造成人数不足的,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体检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需提供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并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评价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为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通知聘用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到。因被聘人员未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招考人数的岗位,所空岗位作废。被录用后自己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伊旗范围内公开招聘的相关考试。

四、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五险一金。

(二)聘后管理

1.被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工资按试用期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五年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2.聘用后连续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被聘人员服务不满六年不得调整服务单位,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卫生一线或调离旗卫健系统和教体系统。

4.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招考疫情防控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

请考生在考试前14天尽量不要到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出行,提前准备好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互相保持1米距离通过检疫区有序进入考试地点。

1.考前14天内从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返回、有密切接触史、健康码为红码、开考时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需持有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3.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将上报相关部门并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宜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建立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报名但不按流程要求参加考试或不符合条件练考的考生,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附则

本公告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8684505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18604873344

监督举报电话:0477-8681617


附件下载:

3.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2.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社会招聘).xls

1.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社会招聘).xlsx

文章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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