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东阿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17
根据《2021年东阿县教育类(幼师)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1年东阿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的规定,现将教育类和卫生类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详见《关于公布2021年东阿县教育类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6月22日至6月2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教育类:东阿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卫生类:东阿县卫建局五楼503会议室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报名表格和相关材料,送达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留存复印件);
4、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到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7、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8、户口薄(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含户主页、索引页和考生本页);
9、教师资格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验证证明;
11、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1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21年5月8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1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恶意注册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3、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人员或递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手机号码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或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次面试不再指定教材,由异地命题机构统一命制。
附件: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填报)
东阿县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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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东阿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