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桓台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16
根据《2021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1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中级、初级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3人及以下的按1:3,4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4-5人的,定为11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比例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高级岗位和博士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22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桓台县卫生健康局(桓台县商学街280号)3楼东会议室。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2021年6月23日(周三)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与资格审查地点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桓台县人民政府(http://www.huantai.gov.cn/)“通知公告”专栏和“政务公开”专栏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时间:2021年6月30日(周三)上午8:30-12:00。
地点:桓台县卫生健康局(桓台县商学街280号)3楼东会议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2021年7月1日(周四)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与递补资格审查地点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其中,说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可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学历、学位、专业有关证书材料,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暂时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可参照附件2样式出具)。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等相关材料。
2.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具体方向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3.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能说明所学具体方向的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应届国(境)外毕业生不晚于2021年8月31日)补充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对有规培合格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规培合格材料或无需进行规培的说明材料。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2020年新考取相关资格证书的,可暂提交已通过考试的成绩单。但最晚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解聘说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说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区县所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说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不能提交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材料的,视为弃权。
(六)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相应社保缴费材料;
2.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聘用手续之一;
4.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手续。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应自觉加强防疫知识学习,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8216245
附件1:2021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4:2021年桓台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围资格审查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docx
2021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桓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