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6-1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统计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应用、培训,开展有关卫生健康服务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技术指导和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及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开发;承担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运维管理;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统计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综合助理1名,会计1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工作分配及岗位安排;
(四)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无精神病病史。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历未得到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xwjxxzxzp@163.com,邮件名:聘用+岗位+姓名。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工作经历(会计岗位)、有关健康信息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等电子版,可提供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三)面试时需提供上述相关证件的原件查验(当场返还)、复印件1份存档。报名材料与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五、考试方式
根据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来确定考试方式: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
考试时间:2021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8号应急物资储备大楼二楼信息中心视频会议室。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具有国家三甲资质的驻邕医疗机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并按本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办法管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中心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18号应急物资储备大楼二楼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0771-2811550转303
附件:1、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2021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有关健康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