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09
根据医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1年6月扬州市江都区樊川中心卫生院编外合同制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六)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协议书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7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樊川中心卫生院办公室(江都区樊川镇樊东路93号)。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上提交报名表方式报名,报名表可以现场领取,也可公示网站下载。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临床医学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2张。
(2)护理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2张。
4、网上报名者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制成jpg格式传至指定邮箱:173214319@qq.com,传送后电话联系:13852799322。
5、资格审查:医院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内容: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3、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医院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形式与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名额以1:1比例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医院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签订劳动协议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劳动协议书。
三、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工资待遇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本次招聘由医院监察部门及区卫健委监察室监督,监督电话:0514-86539196;咨询电话:0514--86691538。
附件1:《2021年6月扬州市江都区樊川中心卫生院编外合同制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附件2:《扬州市江都区樊川中心卫生院编外合同制招聘报名表》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中心卫生院
2021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