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6-09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药剂科工作人员1人,现将招聘工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药剂科工作人员1人: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2019年前毕业者须取得药师资格证书;
3.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4.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科室安排;
二、聘用待遇
享受医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北环路69号);
四、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费用自理),经考核后择优录用。
1.请于2021年6月11日17:00前将简历现场提交至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422)办公室,医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报考人员根据电话或短信通知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现场审核,请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简历一份;
(3)考试相关用具;
(4)请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 跨省应试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经考核后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录用:确定拟录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对省外人员,要求其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六、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8-2299915。
文章来源: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