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滨州医学院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6-09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微山县人民医院拟公开招收部分见习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毕业生资格条件
1、择业派遣期内(2019年、2020年、2021年)离校未就业微山户籍(生源)高校毕业生(本科学历可放宽至济宁户籍)。
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能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执业证书。
5、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
二、报名程序
1、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贴一寸证件照片的大学生见习报名申请表两份(见附件)、自我推荐书等材料,于2021年6月11日15:00前(非工作日除外)到见习基地报名。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分派到临床科室见习。报名人数多于见习岗位的,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确定人选,考试内容和方式根据见习岗位需要确定。
3、见习人员确定后,医院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由县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三、见习岗位及学历专业要求
见习岗位 | 招收人数 | 见习期限 | 岗位要求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其他条件 |
护 理 | 20 | 12个月 | 护理、护理学 | 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
医学影像 | 5 | 12个月 | 医学影像诊断或技术 | |
医学检验 | 3 | 12个月 | 医学检验 | |
口腔科 | 1 | 12个月 | 口腔医学 | |
医疗 设备科 | 1 | 12个月 | 生物医学工程及相关专业 | 岗位特殊, 适合男性。 |
四、待遇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医院按《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给不低于1.2倍上一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医院和县财政各按50%承担。见习期间医院负责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处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见习毕业生因病或以落实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需向医院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医院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并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
五、见习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1、医院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
2、高校毕业生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报名地点:微山县城后路10号 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303室
联系方式:0537-8367118
微山县人民医院
2021年 6 月7日
附件
大学生见习报名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照 片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
学 历 | 毕业院校 |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专 业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家庭住址 | ||||
见习意向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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