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07
各位考生:
按照《佳木斯市郊区、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日(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二、现场资格认证
1、参加确认考生范围。根据公告要求,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调整如下:
岗位代码:2101002,原计划招聘1人,现取消该岗位;
岗位代码:2101008,原计划招聘2人,现缩减至1人;
岗位代码:2102003,原计划招聘3人,现缩减至2人;
岗位代码:2103001,原计划招聘8人,现缩减至6人;
岗位代码:2103002,原计划招聘8人,现缩减至5人;
岗位代码:2103003,原计划招聘4人,现缩减至3人;
岗位代码:2104001,原计划招聘4人,现缩减至3人;
岗位代码:2104002,原计划招聘6人,现缩减至5人。
现场资格认证的考生以《佳木斯市郊区、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名单》为主(见附件2)。
2、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认证时间:2021年6月10日(8时30分-11时30分
13时30分-17时)
认证地点:佳木斯市东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3、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需携带《佳木斯市郊区、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4、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2)考生本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材料要件不全、信息不实、不符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 郊 区:0454-8775513
向阳区:0454-8607403
前进区:0454-8691196
东风区:0454-8391319
咨询时间:8时3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
附件:
1、《佳木斯市郊区、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2、《佳木斯市郊区、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名单》
3、《佳木斯市郊区、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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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