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平阳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6-07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岗位代码P01-P03的,需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代码P04、P05的,本科学历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和学历证明(硕士除外),报考岗位代码P4-P17、P25-P27的须具备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2020年、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报考岗位代码P18-P24的须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要求。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已与平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3.原属于平阳县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于2021年06月04日之后办理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手续的人员;
4.原与平阳县卫健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解除协议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内解除协议未满三年的人员;
5.法律及上级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1楼院史馆。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英语等级证书等。
④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
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报名表。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1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个人照片。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本次招聘不限制户籍。报考岗位代码P01-P03(急需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1:5的,直接进入面试,无需笔试;报考岗位代码P11-P20的岗位增设开考比例1:3,招聘计划数不足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其他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现场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收费50元,在现场报名时统一收取。考生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笔试
1.笔试要求。对于报考人员,将在平阳人才网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以《2021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笔试科目为主,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分数要求。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划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成绩合格人数入围面试。对于入围面试的人员,将在平阳人才网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必需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
3.面试分数要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另行公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招录职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等的,重新举行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递补、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递补。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应聘者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3.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的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2021年06月04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4.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06月04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为准。此类报考人员的大学英语等级成绩不作要求。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与解释
1.招聘详情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2.咨询电话:0577-63730113。
3.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1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平阳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