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温州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04
各位参加体检的考生:
根据《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乐清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一) 》及秋冬春季三批校招文件的工作要求,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日期:定于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一天统一组织体检。请您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体检费360元,于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早上7点20之前在乐清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老体检中心)大会议室报到集中,统一参加体检,进医院起请一直佩戴口罩,需核验身份的请保持一米距离。
三、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必须提前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并经同意后统一安排择日体检,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
四、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七、体检须知:
1、参加本次体检的人员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有异常情况,须主动向乐清市卫生健康局报告(电话:0577-61528721)。体检人员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故不能参加此次体检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请考生随时关注“乐清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
2、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保证充足睡眠。
3、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开始禁食,体检当天早上禁食、禁水,空腹来体检。
4、女性入围体检人员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干净三天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携带近期B超单报到后即告知带队人员,勿做胸部X光检查。
5、为方便胸片拍摄检查,体检时请勿佩戴金属项链、玉坠等配饰,女性尽量不穿连衣裙、连裤袜、带钢圈的胸罩及有金属附属物的衣物。
6、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
7、报到后,不得再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上交统一保管。
8、进行各项检查时,请务必听从导检人员安排,有序进行逐项检查,以免遗漏。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11、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1年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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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温州乐清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