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洪江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03
经中共洪江市卫生健康局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79名,其中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市人民医院31名,市第一中医医院7名,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39名。招聘条件、计划详见《洪江市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考生可通过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s.gov.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6年6月7日至2003年6月7日期间出生)。
以上岗位资格条件关于年龄和最低执业资格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6月7日。2020、2021年全日制毕业生不做最低执业资格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违纪被原单位开除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和恶劣医德医风事件及当年出现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员;
4、现我市医疗机构在岗人员;
5、有精神病史、吸毒史人员和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待遇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临床医师岗位如具有该岗位要求的学历及执业资质,或者经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免于笔试,可以直接进入面试择优录取。
本次招聘分笔试、面试、体检三个环节,录聘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聘用,决定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的可签3-5年,未取得相应执业资质的签3年,工资福利参照本院同类人员。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必须在2021年8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否则不予聘用,终止聘用协议。聘用合同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不予续签合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6月24日—6月25日凭身份证原件到卫健局一楼领取准考证,6月26日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名地点:洪江市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
报名要求: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报考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已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经卫健行政部门认可的,视同取得相关资格证);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3、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局党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学科的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40%;相关专业知识占60%。
2.相关专业知识命题范围:
临床(公共卫生、影像诊断):内科、儿科知识各占50%;
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知识各占40%、40%和20%;
护理(助产):内科护理、儿科护理知识各占50%;
影像技术:为影像技术专业知识;
检验:为临床检验专业知识;
药剂:西药、中药知识各占50%;
康复理疗: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各占50%
试卷采用标准化题型,全部为选择题,题目总量为150题。其中单选题占80%,不定向多选题占20%。
(二)面试
1.面试采用考生随机抽选题目,规定时间内口述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直接进入面试的不参与总成绩排名。如报考人数少于等于岗位计划数,则笔试分数不得低于60分。
(三)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考核人数少于等于岗位计划数,则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人选: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由局人事股负责组织实施。
如有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中途放弃体检、考核,空缺名额则根据考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地点:洪江市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745-2542879,举报电话:0745- 2541809。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局党委审核后,予以录聘。
八、其它说明
1、报考基层医院岗位的人员,根据基层用人单位情况,经卫健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
2、对未考取所填志愿(岗位)愿服从分配且综合成绩为60分(含)以上的,局党委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剂录聘。
3、如发现持假毕业证、假执业资格证等考试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通畅。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6、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全国高、中风险重点防控地区(以国家疾控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适时调整)来洪返洪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报名和考试,境外返洪来洪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请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提供全省通用绿色健康码,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做到讲究卫生、遵守纪律、文明出行,保持间隔距离。
7、本次公开招聘其他未尽事宜,由洪江市卫健局招考领导小组解释。咨询电话:0745-254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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