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备案制,本科起报,有住房补贴和五年生活补贴)

发布单位:滨州医学院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6-03

根据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高层次岗位招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

2、紧缺岗位招聘范围:

麻醉、影像、精神卫生、临床医学等紧缺专业技术岗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有关说明

1、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所列专业,注明“一级学科”或“类”的,对应一级学科、类下的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

2、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也可应聘。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方向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4、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5、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7月8日及以前取得。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6月8日。

6、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校园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招聘时间: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31日。

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批:2021年6月8日上午8:00滨州医学院滨州校区(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22号)图书馆409室,其他批次根据招聘计划另行公告,招满即止。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②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④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缺少的材料属于非招聘要件的可在考察体检前补交。

(三)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6月8日下午13:00。

2、面试地点:滨州医学院滨州校区(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22号)图书馆409室。 

3、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面试加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分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待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高青政务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为附件1“管理办法”栏填写“总量控制”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必须于3年内取得所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四、政策保障

除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其他待遇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高青县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招聘办法》执行。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招聘主管部门在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疫的要求,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进入校园时,需佩戴口罩,配合校园疫情防控需求,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前往报名现场。

(二)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公告网址:

高青县人民政府(http://www.gaoqing.gov.cn/)

咨询电话: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33-6953155

高青县人民医院:0533-6966097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0533-6735129

高青县中医医院:0533-6961541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0533-6953000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0533-6980000


附件下载:

附件3: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2: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1: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文章来源:滨州医学院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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