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院长岗位公开竞聘公告

发布单位: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03

为进一步增强院长队伍活力,更好适应卫健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江山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市委办〔2018〕197号)和《江山市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江组发〔2019〕10号)精神,报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党委批准,决定开展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院长岗位公开竞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等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会管理的高素质院长队伍,为建设浙闽赣三省边际县域医疗中心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队伍保证。

二、竞聘岗位

新塘边、保安分院院长各1名。

三、参聘条件

1.江山市各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5年及以上人员。

2.政治素质过硬,业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备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男性48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43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任局管干部及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中层可不受学历、职称、年龄限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竞聘程序和办法

1.宣传发动。发布公开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

2.自荐报名。本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竞聘分院院长报名表》,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6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人事科教培训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4033015,13967008228,648228。

3.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公布符合资格的人员名单。

4.竞职演说与民主推荐。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竞聘大会上发表竞职演说,谈谈自己竞争优势及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由人民医院医共体党委组织卫健系统各层面代表进行民主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结合竞职演说、群众推荐、一贯表现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原则上按1:2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开展民主测评,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7.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召开人民医院医共体党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8.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任职公布。综合分析任前公示反馈的情况,决定任用干部名单,指定专人对拟聘对象进行任前谈话,并由人民医院医共体党委发文聘任(试用期1年)。聘任对象的考核、待遇等相关政策与现行的医共体人员管理政策保持一致。

五、相关要求

1.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工作。在举行竞聘上岗期间,所有员工必须以高度认真的态度做好工作,在公布新任职人选之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有对工作消极对待甚至放任不管者,将视其情节作出处理。

 2.严肃纪律,杜绝不正之风。竞争者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守牢纪律底线,认真接受同事的评判和组织的挑选。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决不允许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搞关系、拉选票,若有违反,要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积极参与,行使好权利。参与竞聘上岗,是展现自我的良好机会,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与;没有参与竞争的同志要根据统一安排,以负责任的态度参加相关环节的工作,如有替他人拉选票或恶意测评等行为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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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江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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