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京鼓楼医院发布时间:2021-06-03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1﹞33号)文件精神,现将公开招聘卫生类笔试事宜予以通知: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6月7日(周一)下午14:00-18:00(自备2B铅笔、橡皮)
2.笔试地点: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三号楼(汉口路140号)、南京鼓楼医院科研教学楼(中山路358号)
3.笔试内容:英语与政治(题型:客观题。范围:英语为阅读理解、单选;政治为时政、党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
注:
1.笔试名单请见附件1,每位考生的笔试时间段及考场安排请关注近期官网公告。
2.请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前请确认是否参加
请初审通过的考生于6月3日(周四)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笔试。
三、注意事项
1.考试当天请自行打印疫情防控承诺书纸质版(附件2),交予工作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如考生未参加笔试,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
为确保笔试及面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及面试。考生应服从单位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笔试及面试:
1.笔试及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笔试及面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笔试及面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笔试及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笔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笔试及面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笔试及面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考场安静,维护考场秩序。
2.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原件(护照)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采取填涂答题卡形式。考生进入考场,需携带钢笔、水笔、2B铅笔等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呼机、手机、快译通等物品。
4.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姓名、准考证号等要求填写的事项仔细填在答题卡和试卷上。
5.考生在考试时,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不得传、借文具,如确有需要,须经由监考人员传递。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发现试题印制、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有关问题可举手询问,请监考人员处理。
6.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钢笔或蓝、黑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7.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8.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清点完试卷方可离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9.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看书,不准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不准夹带手机等。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属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
10.严禁考试作弊。考生在考试时作弊,试卷作废,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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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鼓楼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