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5-3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湘办发电〔2020〕15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现决定通过定向考核方式面向支援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公开招聘医务人员4名,其中临床医生1名,护士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2个,共4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支援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参与医疗救治工作的编外医务人员;
6、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列明所需的其他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零陵新闻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材料:①《永州市零陵区2021年面向抗疫一线编外医务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须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聘用证书或聘用合同、支援湖北省疫情防控一线纪念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4、报名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零陵新闻网公布。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现场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现场专业知识答题方式进行,评委按专业提出相关问题,根据专业的测评要素进行评分。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区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同时将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
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零陵新闻网、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6-6223607
监督举报电话:0746-6225730
七、其他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报名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各环节活动。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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