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笔试通知

发布单位: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1-05-27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和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1﹞33号)要求,现将南京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岗位信息表二)笔试通知如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笔试

1、笔试时间:6月1日(周二)、6月2日(周三)上午

(请考生自备黑色或蓝黑色水笔)

2、笔试地点:南京市天妃巷123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4号楼4楼学术报告厅

3、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4、笔试场次及地点请见附件1。

硕士研究生笔试前请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http://180.101.226.196:8080/zp.html#/

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在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签到。签到时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及准考证。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参加笔试的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请近期注意减少流动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如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请主动与人事处联系。

4.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开考1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请考生确认所提交报名材料真实准确,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提交材料

请所有参加笔试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 

(2)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南京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中心→我的简历→点击预览→下载打印)

(3)有本人签名的《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考场安静,维护考场秩序。

2、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原件(护照)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考场号、座位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要求填写的事项仔细填在试卷上。

4、考生在考试时,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不得传、借文具,如确有需要,须经由监考人员传递。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发现试题印制、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有关问题可举手询问,请监考人员处理。

5、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钢笔或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考生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6、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7、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清点完试卷方可离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8、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看书,不准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不准夹带手机等。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属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

9、严禁考试作弊。考生在考试时作弊,试卷作废,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下载:

附件2: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1:笔试场次安排.xls

文章来源: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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