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明光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5-26
根据《2021年明光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请考生本人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地点: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5办公室(明光市龙山东路46号)
二、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等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本人毕业以来社保缴纳情况以及本人签署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请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并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及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资格复审当天“安康码”须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对持“安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特别提示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须考生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请考生随时关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1.2021年明光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明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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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明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