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面向本县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执业医师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5-26

为加强我县乡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印发〈怀化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关于加强基层建设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省委“1+5”文件落实小九条措施〉的通知》(怀发电〔2020〕14号),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 号),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卫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同意,我县拟面向本县乡镇卫生院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临聘人员,考核考评择优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核定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考核考评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面向芷江县乡镇卫生院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临聘人员,考核考评择优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考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含中医);

5.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被我县28所乡镇(中心)卫生院连续临时聘用至今;本次招聘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5 月26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 5月26 日(含)以后出生;近3年必须在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6.近3年内未有因本人原因的医疗责任事故;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本县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有吸毒史的人员;

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6.4-2021.6.6

报名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二)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芷江侗族自治县考核考评招聘乡镇卫生院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此表自行下载,贴上照片)、聘用单位证明,临聘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清单、本人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根据聘用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承诺书》。

五、考核考评方式(含考察)

1.实地开展民意调查测评。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卫健局根据《民意调查评分表》到相关人选所在乡镇卫生院进行测评并座谈。测评(座谈)人员范围:所在乡镇卫生院班子(院长、支部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含临聘医务人员);参加测评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人数的80%;民意测评总分不得低于18分,否则,一票否决。测评结束后,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填写《民意调查测评计分统计汇总表》,计算出测评得分。

2.量化评分和复核公示。考核组根据收集佐证材料和民意调查测评情况,对相关人选按《实绩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交县人社局进行复核和汇总后进行公示。

考核结束后,按入围人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如果分数相同的,以取得职称时间在前的优先;如取得职称时间相同的,以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长的优先。

六、体检

由县考核考评招聘乡镇卫生院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考评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负责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考核考评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审批

对经考核考评、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理有关进人进编手续。拟聘人员由县卫健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乡镇卫生院;所有新聘人员均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不低于五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乡镇卫生院及相关人选要据实完整的提供实绩考核佐证材料,对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伪造、篡改相关材料。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考评招聘乡镇卫生院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过程中,有关考核考评计划、程序、考核考评时间、拟体检人员、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芷江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个人不及时关注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3.网上查询:“芷江政府门户网”( http://www.chnzj.gov.cn)

咨询电话:0745-6822718(县卫健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45-6821351(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

附件:

1、面向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绩考核量化评分表

2、面向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民意调查测评表

3、芷江侗族自治县考核考评招聘乡镇卫生院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诚信考试承诺书

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面向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绩考核量化评分表.doc

2021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面向本县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执业医师专业技术人员公告.doc

附件2:面向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民意调查测评表.doc

附件3:芷江侗族自治县考核考评招聘乡镇卫生院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