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布时间:2021-05-26
一、笔试
1、时间: 2021年5月30日(周日)上午8:30-11:45。
2、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楼(校大门口右侧,楼号:10幢)。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及考场分布详见附件。
4、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和英语(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采取闭卷方式,每门考试时间为1.5小时,共3小时,两门考试间隔休息15分钟。
5、请参加笔试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影响考试资格)、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和《承诺书》一份,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超过开考时间30分钟或缺席者作缺考处理。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1年5月30日(周日)下午13:00-14:30
2、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楼201教室(校大门口右侧,楼号:10幢)
3、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
(1)纸质简历4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年应届生提供);
(5)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三、面试:
1、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到地点: 南白象新院区1号楼4楼学术报告厅。
四、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电话: 0577-55578524、55578523,郑老师 张老师,联系邮箱:wyyyzzrsk@126.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号楼4楼组织人事处A03 室。
[疫情防疫要求]
为切实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保应聘者顺利参加考试,现就疫情防控工作须知事项告知如下:
1、应聘者务必提前申领“温州健康码”(支付宝APP),考试前“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2、应聘者在备考过程中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3、考试期间,应聘者应自备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全程必须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 4、应聘者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状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考生须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 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 6、应聘者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考场位置上进行中场休息,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陪同人员不可进入笔试或面试考区。
7、应聘者如有以下情形,须按要求参加考试:
(1)入境来温人员(除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提供期满后核酸检测合格结果的方可参加考试。
(2)对来自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县(市、区)的来温人员,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提供期满核酸检测合格结果的方可参加考试。
(3)对来自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的来温人员,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提供期满核酸检测合格结果的方可参加考试。
(4)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已痊愈的应聘者,须凭出院证明、核酸检测结果、解除隔离告知书的方可参加考试。
(5)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被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隔离观察满14天) 的方可参加考试。
8、集中进行的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均按上述疫情防控须知事项执行。
9、应聘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以上注意事项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11、如有特殊情况,可与工作人员沟通联系。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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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