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泰安市肿瘤防治院发布时间:2021-05-21
按照《2021年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简章》、《2021年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规定,现将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和直接参加面试人员,参与本次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确定为30分。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专业技术初级、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综合管理岗位的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5月22日-5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泰安市长城路33号泰山卫生大厦。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达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涉及现场资格审查有关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1年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2019、2020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
8.2021年泰安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9.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有相关执业资格的,应提交相关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具体要求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11.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更换联系方式的,应尽快与各招聘单位联系更改联系方式,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
2.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遵守审核现场有关规定,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前,需本人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请于资格审查当天打印健康通行码,现场资格审核时留存,同时提交《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禁止大声喧哗,审查缴费完毕立即离开,不得在场地内逗留。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4.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关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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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泰安市肿瘤防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