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寿光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5-19
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始建于1956年8月,是集防与治、医疗与科研于一身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的皮肤病、性病防治与监测任务。分设皮肤科、中医科、医疗美容科、康复理疗科、皮肤影像科、检验科、针灸科、治疗室等十几个科室。为更好促进医院业务发展,进一步充实临床力量,经市卫健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199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汇总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为三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如实填写《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gspifangzhan@wf.shandong.cn,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止。
2.现场确认及缴费
网络报名后,须经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方可有效;也可现场直接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现场确认地点: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⑴一寸照片2张;
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报名表》1份,有资格证、执业证书者带资格、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暂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⑸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及确认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审核通过后,现金缴费或现场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笔试考务费。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3.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2: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请应聘人员在缴费后,注意关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将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1.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3.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
笔试开考30分钟内未入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通知,于笔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1.面试答辩题目采取通用题目,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所学专业知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答辩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察由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布。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单位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期内按皮防站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兑现工资待遇,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此次公开招聘无关。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6-5109108。
附件:1.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汇总表
2.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3.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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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寿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