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化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5-1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相关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医务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直聘职位及人数
序号 | 职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聘用医院 | 其他要求 |
1 | 临床医师 | 27 | 安化县人民医院3人、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12人、安化县第三人民医院7人(普外科1、妇产科1、内科4、五官科1)、安化县中医医院1人(外科)、安化县妇幼保健院2人(儿科1、妇产科1)、安化县精神病防治院2人。 | 临床医学专业。 |
2 | 影像诊断医师 | 5 | 安化县人民医院2人、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2人(放射1、心电图1)、安化县中医医院1人。 | 医学影像学专业;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限男性。 |
3 | 中医医师 | 3 | 安化县卫生职业中专学校2人,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1人。 | 中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均可。 |
4 | 康复治疗师 | 2 | 安化县人民医院2人。 | 康复治疗专业。 |
5 | 麻醉科医师 | 1 | 安化县中医医院1人。 | 麻醉学、临床医学专业均可。 |
6 | 皮肤科医师 | 1 | 安化县第三人民医院1人。 | 中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均可。 |
7 | 骨伤科医师 | 2 | 安化县中医医院1人、安化县第三人民医院1人。 | 中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均可。 |
8 | 应急处置师 | 1 | 安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 | 限男性,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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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聘条件
1.热爱卫健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安心在我县工作。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年龄及其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非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不得报考的情形:安化县在编在岗医务人员;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校内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人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含特岗全科医生、农村订单定向生、本土化培养的乡村医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三、直聘程序
1.报名及时间安排。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1年6月1日(星期二)8:00-12:00在湘南学院北湖校区四楼报告厅报名。
2.报名要求。参加直接招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持所就读院校的推荐证明及身份证报名)。交近期免冠寸照2张,个人简历1份,并填写《安化县2021年直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审查报名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是否符合直接招聘资格。如个别紧缺专业无人报名,则根据现场报名情况调整直聘职位。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以了解引进对象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情况为主,由安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现场签约。
面试时间:6月1日(星期二)下午2:30—5:30
面试集合地点:湘南学院北湖校区四楼报告厅。
5.签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正式聘用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招聘对象与所毕业院校各1份,招聘单位1份),向就读院校发出档案提取通知单,签约对象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送交安化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6.体检。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1.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否则不予聘用,终止聘用协议。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后,不得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否则视为违反《聘用协议》,由聘用方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被聘用为我县正式医务人员后,办理人事入编手续,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符合我县“5133”人才引进工程相关优惠政策的人员,可享受生活补贴、住房补助等政策和待遇。
五、咨询方式
安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股 0737-2563710
有关专业问题咨询方式:
安化县人民医院 0737-7298041
安化县中医医院 0737-7222029
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 0737-7441055
安化县妇幼保健院 0737-7223229
安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37-7221529
安化县精神病防治院 0737-7447773
安化县第三人民医院 0737-7662316
附件:《安化县2021年直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安化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安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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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安化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