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时间:2021-05-17
中日友好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学部工作人员3名,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5.北京市常住户口;
6.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交流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认真踏实、责任心强。
二、任职条件
工作部门 | 岗位 | 招聘人数 | 任职条件 |
药学部 | 临床药师 | 1 |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药学类或化学生物学专业博士学位; 3.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临床药学工作经历。 |
药学部 | 临床试验 研究人员 | 1 |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药学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3.具有药物临床试验相关工作经历。 |
药学部 | 办公室人员 | 1 |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药学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三级以上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应聘、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个人应聘
1.应聘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7日
2.简历投递方式:请在我院官方招聘网站按要求投递在线简历,网址:http://hr.zryhyy.com.cn:8888/zp.html#/。
3.请应聘者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个人信息瞒报错报等所致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四) 考察和体检
将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及考试结果上报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在院内公告栏、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10-84205702。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路2号,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401室,邮政编码:100029。
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
2021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